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涪陵区三措施保护自然岸线
涪陵位于三峡库区腹地,属三峡工程主要淹没区之一,境内河流众多,长江流程77km,乌江流程33km,其他中小河流238条,其中流域面积大于50km2的河流19条。近年来,涪陵区一直坚持规范管理、严格执法、宣传教育相结合,2017年涪陵区自然岸线保有率76.71%。
    一、规范河道管理,强化政策执行力度
    一是加强长江河道采砂管理,开展打击长江河道非法采砂行动,在蔺市镇搭建我区第一个河道监控平台,实现了24小时全覆盖智能监控,今年以来全区无一例偷采盗采行为。二是加强涉河项目审批及管理。对报送的涉河建设项目实行“二审制”(行政审查+技术审查),严格把关辖区内涉河建设项目的审批。涉河建设项目施工监督及管理方面,要求建设单位必须按批准的建设方案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,工程定线、测量、放样时,相关管理部门派员参加。三是强化河道划界确权,完成辖区内21条河流共计1400余公里河道管理范围界限划定,完成河道划界任务,并启动划界成果抽检复核工作。
    二、严格行政执法,强化监察巡查制度
    一是在日常管理中,对长江、乌江河道,结合采砂管理,坚持水政监察巡查制度,对涉水工程常规巡查每周不少于一次,重点河段、区域每周不少于二次,对河道范围内可能引起水土流失的工程项目也进行了监督检查。二是依托河长制,开展巡查检查。按照“两随机”原则,不定期对沿江、沿河区域进行检查,着重打击涉河违法建筑、乱倾乱倒弃土弃渣等行为,对群众举报或在巡查、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各类水事违法行为,做到及时发现、及时制止、及时查处。
    三、深化宣传教育,根植水法律法规意识
    以执法带普法,区水利局等部门在日常河道执法活动中,对发现的企业和开发建设项目未办理涉河项目审批的问题,先对其进行水法律法规宣传,再责成项目业主补办审批手续,并按审批意见采取补救措施等。以点带面、从线到面,逐步提高辖区内建设业主的水法律法规意识,增强社会法制观念。并利用报纸专版、电视专题、网络在线等新闻媒体,对典型案件进行曝光,达到处理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。